元大證券|以利息所得27萬免稅額觸限為切入點,依客群風險屬性與海外所得狀況,選擇最適商品配置與話術
正式名稱: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
法源:所得稅法 §17 第1項第2款第3目
納稅義務人(含配偶及受扶養親屬)之利息所得與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,合計全年上限 270,000元。超過部分須併入綜合所得稅,依個人所得級距課稅,最高達40%。
觸限金額試算(元大銀行一年期定存 1.655%):
270,000 ÷ 1.655% = 約 1,631萬
台幣定存超過1,631萬,利息即吃滿免稅額
⚡ 外幣定存觸限試算(元大銀行美元一年期,匯率31.5):
法源: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§12、§13
個人海外所得 ≥ 100萬元/年,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。每戶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萬,按20% 課最低稅負(AMT)。
對行動方案的意義:
「海外所得空間充裕 or 已接近750萬」,決定改善工具的可用範圍。
→ 空間充裕:六項工具全可用
→ 空間有限:避免再增加海外所得,工具受限
客戶往往以為「只有定存才算」,但只要有多個來源,各自累加——往往比預期更快觸限。主動幫客戶試算,是最有力的開場切入點。
| 來源類別 | 具體項目 | 法源 |
|---|---|---|
| 銀行存款利息 | 定期存款、活期存款、外幣定存(境內銀行)、信用合作社存款、農漁會信用部存款 | 所得稅法 §14 第4類 |
| 境內債券型基金配息 | 境內投信發行之債券型基金、貨幣型基金的收益分配 | 所得稅法 §17 第1項第2款第3目(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) |
| 民間借貸利息 | 個人借款給他人所收取之利息收入 | 所得稅法 §14 第4類 |
元大銀行美元一年期定存牌告利率 1.8%,台幣等值約 1,500萬 即觸限(與台幣門檻相近)。高資產客戶若獲優惠利率,觸限門檻隨之下移(優惠2.5%→1,080萬、優惠3.5%→771萬),需依實際利率個別試算。同時持有台幣與外幣存款的客戶,需合計計算,往往比預期更早超標。
例A(牌告1.8%):台幣定存 1,000萬(利息16.6萬)+ 美元定存 30萬美元(利息約17萬)= 合計 33.6萬,超限 6.6萬
例B(優惠3.5%):台幣定存 1,000萬(利息16.6萬)+ 美元定存 20萬美元(利息約22萬)= 合計 38.6萬,超限 11.6萬
兩例中單看台幣或美元,都還「沒有超限」——合計才會看出問題。
把資金從「計入27萬的利息所得」,轉換到「不佔27萬的所得類型」。
可換入的桶子有三種:① 免稅(保險給付) ② 10%分離課稅(境內保本票據 PGN) ③ 海外所得(視空間而定) ④ 股利所得(獨立計算)
元大境內發行的FCN,即使掛鉤海外股票(蘋果、輝達等),收益仍屬境內結構型商品 → 10%分離課稅,並非海外所得,不會增加750萬的壓力。
| # | 商品 | 所得類型 | 佔27萬? | 增加海外所得? | 實際稅率 | 風險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① | 高股息ETF | 股利所得 | ❌ 不佔 | ❌ 不增加 | 28%分離 | 中 |
| ② | 境外FCN | 海外所得 | ❌ 不佔 | ⚠️ 會增加 | 20%(超限補差) | 中高 |
| ③ | 短天期海外債 | 海外所得 | ❌ 不佔 | ⚠️ 會增加 | 20%(超限補差) | 低中 |
| ④ | 境內10%工具(保本票據 PGN) | 10%分離課稅 | ❌ 不佔 | ❌ 不增加 | 10% | 低 |
| ⑤ | 境內海外股票FCN | 10%分離課稅 | ❌ 不佔 | ❌ 不增加 | 10% | 高 |
| ⑥ | 傳統理財型保單 | 保險給付(免稅) | ❌ 不佔 | ❌ 不增加 | 0% | 低 |
透過對話依序確認三個問題,每個問題縮小工具範圍,最終導出最適合該客戶的商品組合。
| 風險屬性 | 海外所得充裕 | 海外所得接近750萬 |
|---|---|---|
| 保守型 | ⑥ 傳統保單(首選)+ ③ 短天期海外債 | ⑥ 傳統保單 + ④ 保本票據(境內) |
| 穩健型 | ⑥ 保單 + ③ 海外債 + ① 高股息ETF | ⑥ 保單 + ④ 保本票據 + ① 高股息ETF |
| 積極型|有股票經驗 | ② 境外FCN + ⑤ 境內FCN | ⑤ 境內FCN + ① 高股息ETF |
| 積極型|無股票經驗 | ③ 海外債 + ① 高股息ETF + ⑥ 保單 | ④ 保本票據 + ① 高股息ETF + ⑥ 保單 |
| 客群 | 篩選條件 | 痛點 | 優先程度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利息超限危機客 | 今年利息所得已接近或超過27萬 | 每年多繳數萬稅金,痛點明確 | 最優先 |
| 外幣定存大額戶 | 美元(或其他外幣)存款台幣等值 ≥ 800萬;或台幣+外幣合計利息 > 27萬 | 牌告1.8%時觸限門檻約1,500萬,獲優惠利率者門檻明顯下降(3.5%→771萬);需主動試算實際利率 | 最優先 |
| 利息即將觸限客 | 同時有多筆利息來源(存款、基金配息等),加計後預計年底觸限 | 尚有調整時間,主動出擊效果最好 | 最優先 |
| 多來源加總客 | 同時持有境內債券基金、民間借貸等多個利息來源,金額各自看似不大 | 客戶往往不自知已超限 | 次優先 |
| 除息大額股東 | 持有台股、帳戶可見除息入帳金額較大(5–6月除息旺季) | 股利入帳後資金尋找去處;可藉此詢問是否另有定存,引導揭露利息超限問題 | 最優先 |
| 大額現金停泊客 | 帳上有大量閒置現金,或近期有大額入帳(出售不動產、保險理賠等) | 資金正在找出路,對稅務規劃方案接受度高 | 次優先 |
證券營業員無法直接看到客戶在銀行的存款,以普遍性痛點說明或除息入帳金額為觸發點,讓客戶主動揭露是否有利息超限問題。不要假設自己知道,讓客戶來填空。
不需要知道任何客戶帳戶數字,讓客戶主動告知自身情況
「○○先生,我最近在幫幾位客戶做稅務規劃的整理,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問題——利息所得有一個27萬的免稅上限,存款比較多的客戶常常在不知不覺中超過,超出的部分要合併到所得稅去算,稅率高的話影響不小。不曉得您有沒有注意過這個情況?」
「大概是多少規模?我幫您估算一下利息,看看有沒有超過27萬的問題——如果有的話,我這邊有幾個方式可以幫您調整。」
切入邏輯:以「很多人遇到」為開場,讓客戶不覺得被針對;用問句結尾,讓客戶自己揭露定存規模。一旦客戶說了數字,後續就可以具體試算,阻力大幅降低。
股利入帳是天然切入點——股利本身不算利息所得,但若直接轉入定存,反而新增利息所得風險;趁入帳當下引導規劃,阻力最低
「○○先生,我看到您帳上入帳了 XX 萬的股利,恭喜!這部分算股利所得,稅務上跟利息所得是獨立計算的,這點沒問題。不過我想趁這個時機跟您聊一下——這筆錢之後打算怎麼規劃?如果放到定存,它產生的利息就會累加到您的利息所得,如果您本來就已經有一些定存,兩邊加起來可能會超過27萬的免稅上限,超出的部分就要合併到所得稅去算了。所以這筆資金的去處,值得跟您一起考慮節稅工具——要不要讓我幫您試算一個配置方案?」
切入邏輯:股利入帳本身是好事,先肯定客戶。核心訊息是「這筆錢如何停泊,決定了未來是否超限」——不是說客戶已經超限,而是幫客戶在資金找去處的當下提前規劃,時機感強、阻力低,客戶自然會說出現有定存規模。
當客戶表達有利息超限問題後,證券員的核心解方
「我們元大有一個工具,叫做保本票據(PGN),它的利息在稅務上屬於10%分離課稅,不用合併到您的所得稅去算。利率大概跟定存相當、優惠案件甚至略好一點,天期通常一到三個月。有一點要留意:如果中途需要提前解約,利息會按比例打折,所以比較適合規劃好天期再進。對您這種情況——如果定存利息已經逼近或超過27萬——用這個替代一部分,稅率從30–40%直接降到10%,稅後實拿的差距很明顯。」
切入邏輯:客戶已確認有超限問題後,才推介PGN。三個核心賣點:① 保本 ② 利率貼近定存 ③ 10%分離課稅。需提醒提前解約折讓,引導客戶確認資金可停泊天期後再申購。
帳上出現大額資金,客戶正在找停泊去處
「○○先生,看到您帳上剛入帳了一筆比較大的金額,這筆錢您打算怎麼規劃?如果放銀行定存,以現在的利率,一年利息不少,但我想提醒您注意一下利息所得的免稅上限——每個人每年只有27萬,超出的部分稅率可能到30%以上。我們元大有一個替代方案,保本、利率跟定存相當,但稅負更合理,需要我說明一下嗎?」
切入邏輯:在客戶決定「放哪裡」之前攔截。不需要知道客戶有多少存款,只需要知道帳上出現了大額資金。
開場話術的目的是讓客戶揭露狀況;確認超限後,依客戶的海外所得空間與風險屬性,選擇對應的商品組合。
「這筆資金放在保險架構下,增值部分完全免稅,稅率直接降到零,完全不佔您的利息免稅額。」
「這張海外債的票息算海外所得,跟利息所得是完全獨立的桶子,不會互搶免稅額,3–5年到期,票息通常比定存高。」
試算範例(存款4,500萬,利息超限18萬,稅率30%,每年多繳5.4萬)
1,500萬→保單 + 1,000萬→海外債 + 2,000萬維持定存 → 利息降至20萬,每年省稅 5.4萬
「您的海外所得已經不少了,這個工具是我們元大自己在國內發行的,保本設計,但收益是10%分離課稅,不算海外所得,也不佔利息免稅額。等於把稅率從40%降到10%,又完全不增加海外所得的壓力。」
「ETF的配息算股利所得,跟利息所得是完全獨立的桶子,不互搶免稅額。台股價差也是免稅的。高所得情況下選28%分離課稅,比定存利息稅率低很多。」
試算範例(存款3,000萬,超限22萬,稅率30%,每年多繳6.6萬)
800萬→保單 + 800萬→海外債 + 600萬→ETF + 800萬維持定存 → 利息降至13萬,每年省稅 6.6萬
「FCN的固定票息6–8%,算海外所得,不佔利息免稅額。您現在海外空間還夠,這是最划算的安排。票息先拿,股票萬一跌了您也不介意接——這就是FCN的邏輯。」
「您的海外所得已接近上限,這張FCN是元大境內發行的,掛鉤您看好的XX股,票息一樣高,但稅務上是10%分離課稅,完全不增加您750萬的壓力。同樣的商品邏輯,稅務結果完全不同。」
試算範例(存款6,000萬,利息超限33萬,稅率40%,每年多繳13.2萬)
2,000萬→境內FCN(票息7%=140萬,10%分離課稅)+ 1,000萬→高股息ETF + 3,000萬維持定存
✅ 利息所得降至27萬以內,每年省稅 13.2萬,整體報酬率從1%提升至3–5%
後台拉出:台幣存款 > 800萬、或外幣存款台幣等值 > 600萬、今年利息所得 > 15萬、持有境內債券基金者。台幣+外幣利息合計試算,不能只看單一幣別。建立優先拜訪名單,按超限幅度排序。
了解客戶是否持有境外基金、境外保單、境外債券等。確認海外所得是否接近750萬,決定可用工具範圍(②③ vs. ④⑤)。
以「稅務提醒」為由主動聯繫,不直接推銷商品。先幫客戶試算多繳了多少稅,建立「你是在幫我省錢」的信任感。
出示試算表,具體呈現現況稅負 vs. 優化後稅負,給出省稅金額。依客戶風險屬性與海外所得空間,推薦對應工具組合。
年底前確認調整完成(確保利息所得在年度結算前換桶)。隔年主動回報實際節稅效果,建立長期信任,提高資產黏著度。
「這樣就不用繳稅」
「幫您節稅」
「保證報酬 / 保證收益」
「稅務局不會查到」
「在合法範圍內優化稅務效率」
「協助做稅務規劃」
「歷史績效供參考,實際報酬依市況」
「建議諮詢稅務顧問確認個人適用性」
1. 傳統保單:免稅前提為「要保人=受益人」,要保人≠受益人則涉及贈與稅,需特別說明。
2. 保本票據 / 境內FCN:10%分離課稅適用境內發行商品,務必確認發行機構,勿與境外版混淆。
3. 海外所得計算:低於100萬不需申報,但一旦達100萬,全部計入基本所得額(非只計超過部分),須清楚告知客戶。
4. 境內FCN⑤:需完成適合度評估(KYC),風險等級高,須確認客戶符合積極型風險承受度。
5. 稅務建議:理財專員提供的是商品資訊與一般性說明,客戶個別稅務狀況應建議尋求專業會計師確認。